公告编号:2019-049 证券代码:830806 证券简称:亚锦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6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10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对外借款公告》,公司向包头北方智德 公告编号:2019-049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3.57 亿借款的协议签署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直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补充审议上述事项。 公司上述对外借款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2018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焦树阁、公司董事杜敬磊及其配偶为公司向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直 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2019年1月至6月,公司累计向关联方亚丰电器有限公司拆入资金7,287.04 万元;向关联方浙江讯通联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通联盈)拆入 资金 2,400 万元,且讯通联盈代公司累计偿还债务 18,787.04 万元,直至目 前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未按规 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讯通联盈,其中公司认缴 3.6 亿元,持股比例 3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 报表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7.24%,直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公司上述投资事项 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十三条、第二十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第四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并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49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信息披露质量,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出现。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6 号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