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康:关于申请借款暨资产质押、抵押的公告

2019年10月1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56
证券代码:839836      证券简称:中海康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借款暨资产质押、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沈阳盛京汇和泰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 元),借款期限拟定 2 个月,借款利率拟定 1.8‰/天。具体借款总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以多项自有设备对上述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设备价值金额合计约 900 万元)。
  (二)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签定《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壹仟叁佰万元(¥13,000,000.00 元),拟定借款期限 12 个月,拟定借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30%。具体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以土地、房产顺次位抵押对上述借款进行担保。

  (三)公司拟与浦发银行沈阳远洋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壹仟万元(¥10,000,000.00 元),拟定借款期限 12 个月,拟定贷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60%~80%。具体借款金额、借
款期限及借款利率 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拟与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质押担保合同,公司拟以全部 14 项授权专利质押给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沈阳盛京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拟为公司前述借款不超过壹仟万元(¥10,000,000.00 元)提供第三方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设备抵押,向沈阳盛京汇和泰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借款不超过 150 万元》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土地、房产顺次位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借款 1300 万元》的议案、《第三方担保公司为上述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以专利抵押第三方担保公司》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议案中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设备抵押,向沈阳盛京汇和泰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借款不超过 150 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为上述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以专利质押第三方担保公司》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以土地、房产顺次位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借款 1300 万元》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10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抵押用于向第三方及银行申请借款,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四、备查文件

  (一)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抵押清单

  特此公告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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