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61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陈耀庭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韩斌先生、职工监事宣秀芳女士、副 总裁王一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茂智先生、副总裁杜曙光先生、财 务总监郭晋炜先生等。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0 人。 董事袁怀东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代)陈耀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长(代)陈耀庭先生、董事陆建荣先生、董事周娟女士、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韩长印先生、杨瑞龙先生、胡志浩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专项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61 根据《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满足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各项风控指标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一般性授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集人应在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位股东,现定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召开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授权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专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