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62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公告编号:2019-062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等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授权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专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各项风控指标合规的前提下,公司申请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一般性授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并出示股东账户卡、与股东账户登记相符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与授权委托书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并出示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与授权委托书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1 日 10:00-17:00 (三)登记地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告编号:2019-062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电话:0519-81595100 传真:021-50498876 电子信箱:dhzqdmb@longone.com.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