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0807 证券简称:恒瑞能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王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王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关于选举胡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胡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关于选举尤梦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尤梦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告编号:2019-030 (四)审议《关于选举沈业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沈业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审议《关于选举王之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王之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审议《关于选举汪庭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汪庭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七)审议《关于选举赵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赵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 公告编号:2019-030 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0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俞鹏 (二)地址: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新安大道与龙舒路交口恒瑞能源 三楼会议室 (三)电话:0551-63811069#8005 (四)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