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82 证券简称:像素数据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年10月10日,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开立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就本次股票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3年12月30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因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规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均享有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如行使优先认购权拟参与优先认购的,应在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书面向公司提出计划认购的数量等优先认购要求,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且应在公司后续披露的认购公告指定的认购期限内缴款,逾期视为放弃;若公司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收到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要求,视为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书面申请,根据上述安排,视为公司在册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二、投资者认购安排 (一) 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已经确定,即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点创投”),已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认购股份数量为 3,810,000 股,具体认购数量及方式如下(若有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将作出相应调整): 序号 类型 名称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数(股) 认购方式 1 在册股东 支点创投 29,984,700.00 3,810,000 现金 合计 29,984,700.00 3,810,000 (二) 本次股票发行的限售安排 法定限售安排: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发行对象支点创投认购后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限售 12个月。支点创投出具了《关于持有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会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像素数据股份,但是本公司在像素数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之后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其余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自愿限售安排:本次股票发行未作自愿限售安排。 (三) 认购缴款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9 年 11 月 1 日 2、缴款截止日:2019 年 11 月 4 日 16:00 之前 三、认购缴款程序 (一) 认购缴款程序 1、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全部认购人签署了 《关于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认购协议》”);2019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全部认 购人签署了《关于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2019 年 11 月 4 日 16:00 之前,签署完成《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认购人将认购资金足额汇至公司指定缴款账户。 3、2019 年 11 月 4 日 16:00 之前,缴款完成的认购人将银行汇 款 底 单 原 件 传 真 至 020-34285898 或 电 子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digipix@163.com,同时电话确认。 4、截止 2019 年 11 月 4 日 16:00,认购资金未足额到账的认购 人,视为放弃认购。 5、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 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二) 认购缴款账户 认购人应在 2019 年 11 月 4 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汇至公司指定 账户,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账号:38760188000117082 四、提醒认购人缴款注意的事项 (一)发行人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二)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前述股票发行认购资金缴款账户的信息填写; (三)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汇款用途处应注明“投资款”字样; (四)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所需金额汇入。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能在认购资金内扣除。汇款金额以认购股票数量所需认购款金额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姓名:范志鸿 (二)电话:020-34285818 (三)传真:020-34285898 (四)邮箱:digipix@163.com (五)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 25 号二楼 208 房 六、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