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169,775.56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241,506.4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498.1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458,780.20 所得税影响数 668,817.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789,963.17 (四)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33,335,793 54.22% 0 33,335,793 54.22%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262,500 8.56% 0 5,262,500 8.56%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4,120,250 6.70% 0 4,120,250 6.7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股份总数 28,148,250 45.78% 0 28,148,250 45.78%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5,787,500 25.68% 0 15,787,500 25.68%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12,360,750 20.10% 0 12,360,750 20.1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61,484,043 - 0 61,484,04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4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号 股东名称 数 持股变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 数量 份数量 1 崔晋铭 21,050,000 0 21,050,000 34.24% 15,787,500 5,262,500 2 王大伟 7,006,000 0 7,006,000 11.39% 5,254,500 1,751,500 3 贾胜 5,105,000 0 5,105,000 8.3% 3,828,750 1,276,250 4 刘佳 4,009,000 0 4,009,000 6.52% 0 4,009,000 5 吴玉华 3,760,000 0 3,760,000 6.12% 0 3,760,000 6 成都华盖天投创 2,939,000 0 2,939,000 4.78% 0 2,939,000 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7 北京沃亩股权投 2,500,000 0 2,500,000 4.07% 0 2,500,000 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8 招商局创新投资 2,477,807 0 2,477,807 4.03% 0 2,477,807 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深圳市招商 局创新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伙) 9 王蕊 2,200,000 0 2,200,000 3.58% 1,650,000 550,000 10 杨阳 2,170,000 0 2,170,000 3.53% 1,627,500 542,500 合计 53,216,807 0 53,216,807 86.56% 28,148,250 25,068,557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崔晋铭先生、董事贾胜先生分别为北京沃亩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为成都华盖天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报告期内是否 是否经过内 是否及时履 临时公告查 存在 部审议程序 行披露义务 询索引 诉讼、仲裁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对外担保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金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 是 2019-102、 履行 2019-103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 是 2019-102、 履行 2019-103 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 项 股权激励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股份回购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 不适用 - 履行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押的情况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失信情况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 重要事项详情及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现在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发生偶发性关联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市前海现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海保 理”)提供借款 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前海保理公司日常经营。借款期限自提供款项之日起 1 年 内归还,年利率 8%。根据《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因公司董事崔晋铭、 贾胜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前曾担任前海保理董事,离职至今不足 12 个月,因此,前海保理视同公司 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影响。 二、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事项同上 三、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公司在申请挂牌时,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晋铭先生及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在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