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丰电子: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2019年11月0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61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基本情况
(一) 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 变更方式

  升导(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盘后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为陈洋森,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 变更后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填写(如适用)

          姓名                        陈洋森


                                                  公告编号:2019-061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2015年03月至2018年12月在季丰
                            电子担任董事长职务。1995 年至今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在江山市绿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职务。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种养殖业

                            浙江省江山市凤林镇凤祥村平岗自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然村 17 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          持有江山市绿业有限公
                              有

            况                          司 71%的股权。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

                                          否

        级管理人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三、 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10 月 31 日,升导(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盘后
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904,000 股转让给陈洋森。陈洋森股份由3,057,022 股变更为 3,961,022 股,持股比例由 15.4150%变更为19.9734%。交易后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为陈洋森。此次交易为股东自愿行为,本次股份转让仅导致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未导致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公告编号:2019-061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陈洋森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东职责,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四、 其他事项
(一) 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

                            否            不适用

          件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否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

                            否            不适用

          件

(二)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

                                        否

        门批准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 限售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19-061

(四)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 备查文件目录
陈洋森身份证复印件。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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