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慧融智: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2019年11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49

证券代码:871759        证券简称:金慧融智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大连金慧融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大连金慧融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保
护股东长期利益的考虑,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自身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阶段的内外部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公告编号:2019-049

临时股东大会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公司)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需考虑公司除权除息的影响),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数量


                                                  公告编号:2019-049

    以回购对象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
持的股份数量为上限。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

    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
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要在回购有效期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邮政/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为:market@kingwisoft.com。
    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或股份回购申请书,则视为其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前述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再回购有效期内所持有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回购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的回购申请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股权交割完成时间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五)、回购完成时间

    股权交割完成时间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六)、争议调解机制


                                                  公告编号:2019-049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三、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元婕

    联系电话:0411-62631065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黄浦路 537 号泰德大厦 905 室
    邮箱:market@kingwisoft.com

    特此公告。

                              大连金慧融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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