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72474 证券简称:辰龙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辰龙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右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辰龙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出具承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时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异议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 日)登记在 册且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请求期限内,向公司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明确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异议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数量上限 公告编号:2019-031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特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为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因摘牌而出现大幅波动,如要求回购对象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告之日)至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通过股份转让取得了股份,则对该部分股份的回购价格以公司2019 年度半年报告公告的财务报表计算出的每股净资产产值上下浮动 10%的范围内确定回购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四)回购请求期限及回购完成期限 1.回购请求期限:自公司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回购完成期限:以回购对象与实际控制人的协议约定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异议股东发送回购请求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琴芬 联系邮箱:13776268278@163.com 联系电话:0512-56359007-807 联系地址:江苏张家港市华达路与晨港交界处(江苏辰龙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5600 江苏辰龙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