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能源: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2019年11月20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2897        证券简称:天合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78288215D

      承诺主体名称        黎诚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
      承诺开始日期

                          终止挂牌议案之日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
      承诺有效期

                          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
      承诺履行期限

                          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公告编号:2019-023

      承诺结束日期        自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黎诚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相关人员已就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19-023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日内以亲
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由于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黎诚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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