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宏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0,0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1%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吴庭栋借款》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吴庭栋借款人民币12,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叁个月,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吴庭栋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因其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1,000,000 元(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2)担保措施: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前述贷款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反担保措施:①公司以自有的、坐落于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金堂国用 2015 第 7121 号)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②公司以其应收账款 3000 万元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董事吴庭栋、河北玄龙钢铁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④公司董事贺丽琼及其配偶刘宾共 同共有的、坐落于金堂县赵镇金凤路 555 号 43 栋 1 层 2 号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川 2017 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13239 号、第 0013240 号)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宏伟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9,130,000 股;公司股东贺丽琼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230,000 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暨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叁佰万元,期限为壹年,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2)担保措施: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前述贷款为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反担保措施:①公司以自有的、坐落于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金堂国用(2015)第 7121 号)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②公司以其应收账款 3000 万元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董事吴庭栋、河北玄龙钢铁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④公司董事贺丽琼及其配偶刘宾共同共有的、坐落于金堂县赵镇金凤路 555 号 43 栋 1 层 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川 2017 金堂县不动产权第 0013239 号、第 0013240 号)向成都中小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宏伟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9,130,000 股;公司股东贺丽琼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230,000 股。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 元(大写:陆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2)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前述贷款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反担保措施:①公司以其应收账款 3000 万元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以其共同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 5 号 5 栋 1 单元 9 层 17 号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2123075 号、第 2123076 号)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董事吴庭栋、河北玄龙钢铁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④公司董事贺丽琼及其配偶刘宾共同共 有的、坐落于金堂县赵镇金凤路 555 号 43 栋 1 层 2 号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川 2017 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13239 号、第 0013240 号)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宏伟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9,130,000 股;公司股东贺丽琼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230,000 股。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