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104 证券代码:871865 证券简称:ST 腾骏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 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一路 78 号; 马鲜场,时任董事长,男,1975 年 3 月出生; 初美林,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女,1968 公告编号:2019-104 年 2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 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马鲜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初美林采取出具警 公告编号:2019-104 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在信息披露和公司 公告编号:2019-104 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完成了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14 号)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