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2038 证券简称:宁夏新龙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人被诉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那 风换于 2019 年 7 月 21 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 2019 年 11 月 19 日做出的(2018)内 02 民初 390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准许那风换撤回起诉。 公司现补发如下公告:《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03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将在今后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