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39740 证券简称:宏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条:公司住所: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 8722 第四条:公司住所:长春市高新区创意路与 号。 超越大街交汇长春·中关村创新中心 23 层。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 8722 号。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区创意路与超越大街交汇长春·中关村创新中心 23 层。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整体发展战略。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19-039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