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科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9年12月17日查看PDF原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科技”或“公司”)于 2019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易继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19】7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19】8 号),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向吉
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已多次提醒易点科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上述事项。易点科技
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补发《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关于对公司
及易继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易继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将会对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易继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主办券商已督促企业进行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易点科技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易继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19】7 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长春易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19】8 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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