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业长青: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1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8597          证券简称:基业长青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27 号中扬科技大厦 40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日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07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北京市计算中心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院7号楼305室及306室房产用于公司办公使用。本次交易以现金及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公告编号:2019-027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申请1000万元购房贷款(具体贷款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10年(具体贷款年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本次借款由公司自有流动资金600万元、公司股东颜晓维个人存款4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长青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实际控制人刘日明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对该笔贷款进行担保。因此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和真实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993,2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5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长刘日明、董事颜晓维为关联方,刘日明、颜晓维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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