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1219)

2019年12月30日查看PDF原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一期辅导备案材料目录
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
        作备案报告

二、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
        价意见

三、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
        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
        作的评价意见

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平安证券结合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科技”、“公司”或“发行
人”)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将第一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1、辅导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已于2019年9月27日对金通科技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本次第一期辅导工作辅导期间为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

  2、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根据平安证券与金通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平安证券派出朱翔坚、龙佳喜、陈铭、刘瓛四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朱翔坚为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为平安证券正式员工,均具有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
和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并至少有一名辅导人员具有担任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
人)。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

                姓名                        任职

              罗建宇                    董事、总经理

              陈亚丽                        董事

              罗序旗                        董事

              华晔宇                        董事

              曾超群                        董事

                吴丹                        董事

              韩家勇                      独立董事

              涂必胜                      独立董事

                阮立                      独立董事

  (2)监事会

                姓名                          任职

              何伯敏                      监事会主席

                邹霞                          监事

              卢显麟                        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任职

              罗建宇                      总经理

                郑光                      副总经理

              唐世伟                      副总经理

              王琴娜                      副总经理

              刘雨蕾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武强                    董事会秘书

  2019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长章贤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任子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9
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命任子荣为公司董事事
宜。

  任子荣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任子荣先生于
1983年1月至1991年10月担任杭州客车旅游总公司星光胶木电器城工人、检验、办公室主任;1991年10月至1997年10月担任杭州客车旅游总公司团委书记、党办主任;1997年10月至2001年12月担任杭州公交集团经营发展广告公司党办主任、综合办主任;2001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副经理、经理。

  (4)持股5%以上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3.99%

        2      杭州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28%

        3    桐乡浙商乌镇壹号互联网产业投        7.16%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杭州市民卡管理有限公司          6.05%

  (5)实际控制人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平安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通过核查金通科技提供的书面文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相关方进行访谈的方式对金通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采取了不限于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对金通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知识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辅导情况具体如下:

  (1)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管理层及主要股东以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沟通,针对其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2)辅导机构继续辅导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修订和完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和提高发行人公司治理水平;


  (3)辅导机构继续通过开展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提高接受辅导的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相关事项的认知度,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规范经营、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二)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辅导小组将继续辅导发行人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规范运营,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持续辅导有关人员继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动态、市场最新案例等内容,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监管政策及规范运作要求;

  3、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重大事项进行研讨、审核,进一步推进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并根据辅导方案和计划及时向贵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以下无正文)

二、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金通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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