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达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31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626        证券简称:胜达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潍坊高新区胜达街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辛峻伟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董事长辛胜芝先生因出差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辛峻伟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张世磊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辛胜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公司董事辛胜芝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辛胜芝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辛峻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公司董事辛峻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辛峻伟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辛峻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聘任辛峻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本次聘任的辛峻伟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绪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连续聘任王绪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本次连续聘任的王绪厂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辛永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连续聘任辛永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本次连续聘任的辛永东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爱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连续聘任孙爱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本次连续聘任的孙爱霞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爱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聘任孙爱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确认,本次聘任的孙爱霞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