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725 证券简称:九五智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0 年发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额 (如有) 从关联方处采 800,000.00 20,365.0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购买原材料、 购智驾产品、 展需要。 燃料和动力 OTA 技术咨询 服务 销售产品、商 向关联方处销 2,780,000.00 1,309,000.0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品、提供或者 售硬件产品、 展需要。 接受劳务,委 平台软件以及 托或者受托销 技术开发服务 售 投资(含共同 投资、委托理 财、委托贷款) 财务资助(挂 牌公司接受 的) 公司章程中约 定其他的日常 关联交易 其他 合计 - 3,580,000.00 1,329,365.00 -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08 号 7 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实际控制人:周治 注册资本:8000 万 主营业务:数据库、车辆远程管理信息系统、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测控系统集成;计量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的研发、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08 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 (加速器)一期 7 栋 3 层 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舟 实际控制人:周治 注册资本:1009.43 万 主营业务: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北京智驾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知行大厦 8 层 8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方 实际控制人:陈志方 注册资本:4300 万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包装服务;汽车装饰;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零配件、润滑油、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经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1)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第三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武汉兴民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第三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英泰斯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陈志方先生为北京智驾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驾出行”)的股东北京天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智驾数联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间接持有智驾出行总股本的 79.07%;同时,陈志方先生也是本公司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10,31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5%。鉴于陈志方先生在上述二公司皆持有超过 5%的股份,因此,智驾出行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高赫男、柳伟与所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将继续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原则:(1)有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2)无国家定价的,则适用市场价格;(3)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向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出售 Y 系列商用平台软件;向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出行服务系统开发服务;向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购买 OTA 技术咨询服务等。 公司将在 2020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预计金额不超过 3,580,000 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按照产品质量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