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泉: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0年01月0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6777          证券简称:龙之泉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之泉,
证券代码:836777)自 2019 年 8 月 21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当前最晚恢
复转让日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披露《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3 元人民
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权益分派方法为本公司自行派发。公司在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过程中因与股东沟通不充分及资金安排等原因,未按《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规定日期派发 2018 年半年度现金红利且未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申请股票暂停转让。


                                                      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自
2019 年 2 月 28 日以来,公司股东名册未发生任何变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向所有股东足额支付本次现金红利。公司对本次未按期派发 2018 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9 日复牌。

  特此公告。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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