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通新材: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0/01/09)

2020年01月09日查看PDF原文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证券作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编号为 44010120180016622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内容约定如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450.00 万元,贷款的发放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贷款期限为 1 年,贷款用途为资金周转,由麦鹤远、麦礼添、谭
群段、麦鹤瀛、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通实业”)、广东全盈物流有限公司、广东盈合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957.50 万元,由麦鹤远、盈通实业为公司向农业银行杏坛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农业银行向公司出具的《贷款到期通知书》显示逾期未还贷款明细如下:

      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                  到期日期

    44010120180016622            2,100,000.00                2019.9.27


    44010120180016622            4,000,000.00                2019.10.29

    44010120180016622            4,000,000.00                2019.11.29

    44010120180016622            4,000,000.00                2019.12.19

  由于公司资金规划不足,偿还贷款的资金尚未筹措完成,尚存在 1,4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未能按期支付,上述银行贷款已逾期。

  公司针对上述银行贷款逾期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主办券商的
提示下于 2020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补发)》(公告编
号:2019-005)和《关于补发银行贷款逾期公告的声明》(公告编号:2019-006)。二、  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存在上述大额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况,若公司未能尽快筹措资金以归还上述逾期贷款,债权人有可能提起诉讼,公司将可能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的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公司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风险,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到期通知书》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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