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2075 证券简称:东方智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 398 号公司 1 号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启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 议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73,879,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公告编号:2020-001 12,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关联交易主要是: (1)公司 2020 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由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春,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董事陈启东无偿向公司提供其名下抵押物,或提供担保、反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2020 年预计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 2020 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保险机构申请开具各类保函,由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春,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董事陈启东无偿向公司提供其名下抵押物,或提供担保、反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2020 年预计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有效解决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春、李平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小额借款,2020 年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此关联交易为信用借款,不收取利息,无抵押,无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67,4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陈启春、李平、陈启东及由陈启春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金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李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银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主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据 2020 年度资金预测结 果,2020 年度内,公司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其中,贷款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各类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3,879,9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公告编号:2020-001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事务并签署相关文件》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据 2020 年度资金预测结 果,2020 年度内,公司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其中,贷款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各类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上述贷款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相关抵押、合同签署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67,4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陈启春、李平、陈启东及由陈启春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金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李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银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主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列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