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网科技: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2020年01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5865        证券简称:蓝网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蓝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蓝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炎德承诺:其本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回购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名册为准,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有效期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等回购申请材料,书面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票。

  3、未损害公司利益。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03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三)回购有效期限:

  1、异议股东申报回购请求的期限为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含当日)起 180 个自然日,为本次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娄华龙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实际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四)回购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江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3 栋 6 楼

  联系电话:+86 18902315932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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