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4428 证券简称:蓝孚高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各子公司运营管理,合理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满足公司的业务扩展需要,提升公司对各辐照中心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决定收购董得利持有的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司以人民币 147.84 万元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现 100%控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告编号:2020-002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09,784,672.72 元,净资产为 405,378,754.22 元。 本次交易标的金额为 1,478,400 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比例标准,故不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董得利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馆驿街 3 号 402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2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2711 号 6 楼 605 室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 出资 600 万元,持股比例 60%;董得利出资 400 万元,持股比例 40%。 营业范围:企业管理运营咨询服务;高能物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9 日。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2711 号 6 楼 605 室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3,485,861.01 元,净资产为 3,460,939.87 元(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47.84 万元收购上述股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人民币 147.84 万元,收购董得利所持有的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协议生效: 公告编号:2020-002 1、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 该协议经公司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山东蓝孚辐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产业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七、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