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为配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调整,规划长久发展目标,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减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有关事宜。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不低于公司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 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三) 登记地点: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四川宏洲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丽琼 传真:028-67919326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四川宏洲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