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4 日上午 10 点。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20-005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竟驰、苏丹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曲敬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郁银祥先生因病去世,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现提名曲敬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表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3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8: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四、其他 公告编号:2020-005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薇 联系方式:010-88864166 传真:010-888641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邮政编码:10008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公司/本人, 出席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完毕。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名曲敬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 投票指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者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本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2月4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 本公司。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数: 股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