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恒3:关于标的资产过户的公告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院”)于2016年12月15日 裁定受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恒铁 路”)破产重整的申请,并制定国恒公司清算组担任国恒铁路管理人, 负责国恒铁路重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