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331 证券简称:东海长城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列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共计 1 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列挺先生。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0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 500.00 万股(含 500.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 万元(含 1,150.00 万元);本次发行对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不进行优先认购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1月1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高列挺为本次发行的对象,与袁定丰和高继列为一致行动人,且担任宁波高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高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以上 5 名股东均需回避表决。公司其他股东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拟对本次股票发行完成认购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等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2)第二十一条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不限于定向发行股票)时,发行前的现有股东对新增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1月1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修定<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为便于该项工作的顺利进展,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订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中的条款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等事宜。 (6)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7)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0 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 500.00 万股(含 500.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0 万元(含 1,150.00 万元)。公司与拟与高列挺先生就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该《认购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高列挺为本次发行的对象,与袁定丰和高继列为一致行动人,且担任宁波高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高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以上 5 名股东均需回避表决。公司其他股东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账号:9550880031384400625 上述账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