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8740 证券简称:邦源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 9 点。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0-003 (七)会议地点 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 3,500,000 股(含3,500,000 股)普通股股票,预计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10,000.00 元(含人民币 10,010,000.00 元),公司拟分别与 3 名认购对象就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三)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定向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相关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定向发行完毕后,根据发行后的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章程修改最终以本次定向发行结果为准。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定向发行”),拟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03 前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相关事宜; (二)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三)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四)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 (五)办理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 (六)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25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赵子鹏 13910210572 (二)会议费用: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