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要求调整相关兼职情况的,国机集团 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5、保证二重重装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二重重装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国机集团不干预 二重重装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二重重装机构独立 1、保证二重重装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二重重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二重重装业务独立 1、保证二重重装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国机集团除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二重重装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 3、国机集团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二重重装在业务经 营等方面给予国机集团及国机集团控制的除二重重装(包 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含义同此)外的其他企 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保证尽量减少并规范国 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二重重装外的其他企业与二重重装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二重重装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二重重装(包括其下 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 交易的法律法规和二重重装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 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 时进行信息披露。 国机集团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二重重装发行的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 国机集团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正在履行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取得的二重重装股份的股份锁定期若应监管部门 要求需要进行调整的,则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任职,避免对二重重装财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国机集团就 全华强先生任职事项出具了《承诺函》:“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国机集团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任免程序,解决全华强先生在国机集团和二重重装同时任职的事宜;若监管部门有进一步要求的,国机集团将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因 2018 年底中央对国机集团主要领导未调整到位等原因,未能及时解决全华强先生任职事宜。 2019 年 2 月 21 日,国机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于 2019 年 4 月底前,解 决全华强先生在国机集团和国机重装同时任职事宜。若监管部门有进一步要求,国机集团将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机集团变更保持公司独立性承诺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集团变更保持公司独立性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全华强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国机重型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和《国机集团关于全华强免职的建议函》(国机人任〔2019〕31 号),全华强先生申请辞去国机重 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华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书面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对方国机集团已就全华强先生的任职情况出具了更新承诺,上市公司已就变更承诺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且变更后承诺已按时履行完毕,除上述承诺外,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均正在履行中。相关承诺主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运作,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运营业绩影响的状况 经审计,公司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元) 27,794,162,548.23 28,431,488,358.80 -2.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2,344,389,537.71 11,581,754,548.95 6.58% 资产(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65,430,253.72 9,522,792,198.39 -2.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98,426,771.55 481,502,347.86 3.51% 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95,820,384.47 393,399,518.89 -75.64%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69,461,900.05 1,002,218,786.48 -136.86% 量净额(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4 12.62 -67.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86 0.0913 -24.86% 入利润水平、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了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经审计,中国重机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4,955.47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83.3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金额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实际净利润数为 34,672.09 万元,与利润预测承诺数 人民币 32,305.91 万元相比,实现率为 107.32%。 中国重型院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246.50 万元,非 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436.8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实际净利润数为 809.70 万元,与利润预测承诺数人民币 1,021.05 万元相比,实现率为 79.30%。 中国重机和中国重型院 2018 年-2019 年业绩累计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 利润预测累计承诺数 累计业绩情况 累计实现率 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60,861.49 67,192.35 110.40%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 1,932.61 2,629.92 136.08% 份公司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国重机 2019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率为 107.32%,2018 年-2019 年累计实现率为 110.40%;中国重型院 2019 年度盈利预 测实现率为 79.30%,2018 年-2019 年累计实现率为 136.08%。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履行各方责任和 义务,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差异。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