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2月1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 1326 号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 1 号楼 18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
4.会议召集人:叶文光
5.会议主持人:张小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7,807,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1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67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3 人,董事 3 人因疫情交通管制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人,出席 0 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疫情交通管制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0- 003)。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33,3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贤兴、陈凯、陈云、陈丽云、陈兴兵、叶文光系关联股东,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编号:2020-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7,807,8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0-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7,807,8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公告编号:2020-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7,807,8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次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预计

    1      2020 年  677,200  100%      0      0%      0      0%

            日常性

            关联交

            易

            利尔达

    2      科技集  677,200  100%      0      0%      0      0%

            团股份

            有限公

            司董事

            任免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北杨、袁晟
(三)结论性意见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潘 士 独立董事  任职      2020 年 2 月 2020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远                        11 日      时股东大会

崔 彦 独立董事  任职      2020 年 2 月 2020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军                        11 日      时股东大会

王宁  独立董事  任职      2020 年 2 月 2020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11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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