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417 证券简称:华建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19 日 09: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 90 号立信广场 2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本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02 月 04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12)。(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董监高和核心员工,李龙才、伍成峰、陈梅玲、陈梅芬、邬剑、吕明娇、林端月、熊才刚等十四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① 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服务; ② 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③ 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主办券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备、审批、核准、备案等;④ 股票发行变更登记工作;⑤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相关事宜;⑥ 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⑦ 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02 月 0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3)。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 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制定〈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02 月 0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0-014)。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02 月 0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19 日 9: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 90 号立信广场 2201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 邬剑 联系电话: 139758922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餐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