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工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0年02月1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3155            证券简称:东工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4 日 10 点。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20-008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 309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时降低新三板信息披露的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针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内江东工设备制造

                                                                          公告编号:2020-008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28 日 9:00 至 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832-581294313890017555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备查文件目录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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