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0年02月20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2037        证券简称:隆盛泰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王卫东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王卫东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卫东先生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蒋猛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蒋猛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蒋猛先生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韩莹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韩莹
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韩莹女士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朱小华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朱小华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朱小华女士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杨丽华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杨丽华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杨丽华先生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七)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编号:2020-004)。
(八)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编号:2020-005)。
(九)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编号:2020-006)。
(十)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编号:2020-007)。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编号:2020-008)。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编号:2020-009)。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编号:2020-010)。
(十四)审议《关于提名王婷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王婷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婷女士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十五)审议《关于提名崔剑继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崔剑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崔剑先生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2.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3.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5 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韩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
  建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010-82849888 传真:010-82841616 邮编:100029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长预计为 0.5 天,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由股东
  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二)《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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