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长城:2020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更正后)

2020年02月21日查看PDF原文
业,该类企业回款及时, 2018年公司的销售收入较 2017 年度增长较多,从而导致 2018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7 年度提高较多。

    (16)存货周转率

    公司 2018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17 年度提高 45.83%,主
要因为 2018 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较 2017 年度增长较多,同时 2018 年末油价处于下行趋势,公司备货较少,期末存货余额小。2019 年上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是因为2019 年 6 月末公司备货较多,期末存货余额较大。

三、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东海长城经过多年发展,在油品批发和零售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油品贸易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二)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目前,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根据《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股东大会就股票发行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二)发行对象或范围、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是否安排优先认购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自行审议。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议本次发行对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不进行优先认购安排,本提议尚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本提议未经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

  据股转公司有关规则修订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并提请董事会、

  股东大会重新审议。

      因此,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符合《公众公司办法》

  等相关规定,合法法规。

  (三)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为确定对象的发行,发行对象合计一名,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列挺先生。
      1、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实际                                                发行对象与

                                  董事、监事、

序号 发行对象  控制  前十名股东                核心员工          公司董事、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

                人                                                  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列挺
                                                        先生。高列挺先生与公司股东、董事
                                                        兼副总经理高继列为兄弟关系,系公
                                                        司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定丰的外
                                      董事长、          甥;同时,高列挺、高继列、袁定丰
 1  高列挺    是  是  78.74%  是          否  -

                                        总经理          为一致行动人。

                                                            高列挺先生系公司在册股东宁波
                                                        高蓓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高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
                                                        合伙人。

      高列挺,男,中国国籍,1969 年 2 月出生,住所:宁波


市 鄞 州 区 白 鹤 街 道 ***** , 身 份 证 号 码 :
33020419690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本次发行对象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私募投资基

 序                                        金或    境外投 失信联合 持股 股权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    交易权限

 号                                    私募投资基  资者  惩戒对象 平台 代持
                                        金管理人

 1    高列挺  0063619799  受限投资者  否    -    否      否    否  否

(四)认购方式及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

    1、认购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2、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2.30 元/股。


    2、定价原则及定价的合规性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
字[2019]3308000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255,612,138.30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70元。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269,870.2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24 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7,695,631.5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85元。2019 年半年度,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934,584.07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1 元。

    公司股票目前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票自挂牌以来未发生交易,未形成交易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所规定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情形。

    公司挂牌以来,未进行过定向发行,未进行权益分派。
    因此,本次股票发行价格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后确定,定价方式合理、发行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定价合法合规。


    3、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是否发生权益分派情况

    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六)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高列挺        5,000,000      11,500,000.00

    合计                            5,000,000      11,500,000.00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股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为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第一次股票发行,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股票发行。(八)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票无限售期安排,亦无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公众公司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对发行对
象本次认购股票的转让另有规定的,发行对象转让该等股票还应符合前述相关规定。

    具体限售情况如下:

                                            法定限售数量 自愿锁定数量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股)限售数量(股)

                                              (股)      (股)

 1    高列挺    5,000,000  3,750,000  3,750,000      0

 合计              5,000,000  3,750,000  3,750,000      0

(九)本次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比例共同分享。
(十)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如下:
    1、《关于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5、《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十一)本次发行是否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预计不会超过 200 人,属于
《公众公司办法》中规定的豁免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情形,由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
(十二)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1、公司需要履行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截至本次定向发行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东不涉及国资和外资,公司也不属于金融类金融企业,因此本次定向发行不需要履行国资、外资、金融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2、发行对象需要履行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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