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2020年2月28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27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5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聘请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婉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致使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规则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聘请张中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1%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