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舟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0年03月16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8916        证券简称:金舟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开通了电话、视频等参会方式,股东可自行选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04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16          金舟股份    2020 年 3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求,同时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公告编号:2020-004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0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20-004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付庆云 联系电话:010-85861500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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