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400026 证券简称:中侨 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16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郑思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公告编号:2020-011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45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