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0-013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10 广东羚光 2020 年 4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计划。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7)。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8)。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 2019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3 根据公司 2019 年的经营业绩,为了更好地建立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09)。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用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用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10)。 (十一)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11)。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1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公告编号:2020-013 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集聚基 地二期乐华路 1 号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58-2879778 邮政编码:526108 传真:0758-2878918 联系人:潘胜锦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