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羚光: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0年03月2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026,042.8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8,083,358.6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5,845,595.04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5,845,595.04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8,763,000 股,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876,3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配比例。

  实际分配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配

                                                  公告编号:2020-008

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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