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0年03月30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规定,制订本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    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
符合下列条件:                    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一) 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东大 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                      会职权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二)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                              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者送达召      (三) 以书面形式提交或者送达召
集人。                            集人。

                                            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
                                        论时间。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下内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五)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式的,
    (五)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其他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其他 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
                                        得于 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第七十三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  第七十三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
程序。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 序。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股
                                        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书面辞职报告。                    面辞职报告。董事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
                                        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一百零一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 第一百零一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
公司董事会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 公司董事会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 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 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
效。                              效。

余任董事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余任董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集临时股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 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 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
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                            ......

  (十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十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
                                        人行使。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就对外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就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全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项目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定义的重大交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易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委 重大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托理财等事项,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000 万元之间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委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托理财等事项,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
出售、转让、赠与、放弃、损坏等), -1000 万元之间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金额在 50 万元-1000 万元之间的由董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事会审议批准。                    出售、转让、赠与、放弃、损坏等),
  关于公司对新增贷款审批,一次性 金额在 50 万元-1000 万元之间的由董
新增贷款在 1000 万元以上或 12 个月 事会审议批准。

内连续新增融资超过公司 3000 万元由    关于公司对新增贷款审批,一次性
董事会审议批准。                  新增贷款在 1000 万元以上或 12 个月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 内连续新增融资超过公司 3000 万元由
按照本章程和《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 董事会审议批准。

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
  关于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对外 按照本章程和《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担保行为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 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对外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100 担保行为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产绝对值 0.5%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100
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的关联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 资产绝对值 0.5%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 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人发生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的关联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之 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间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人发生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之
                                  间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
                                  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
                                  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
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 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 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 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 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 签名或盖章。
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
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围内行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