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比贝柠: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年04月0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330        证券简称:优比贝柠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惠州优比贝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优比贝柠科技股份有限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第 9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本章程。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惠州优比贝柠联合橡塑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广东省惠州市工商行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系由惠州优比贝柠联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合橡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公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惠州优比贝柠科技股  司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份有限公司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博罗县园洲镇深沥村第四  91441322597409414W。

工业区,邮政编码:516123。              第三条 公司名称:惠州优比贝柠科技股份有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0 万元。  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博罗县园洲镇深沥村第四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工业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0 万元。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仲裁或诉讼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人员。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经营与客户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共同成长,持续盈利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经营与客户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  共同成长,持续盈利为社会创造价值。
工、销售:橡塑制品、建筑材料、环保节能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
产品;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 工、销售:橡塑制品、建筑材料、环保节能通风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产品;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承包;空调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货物及技  通风设备的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
术进出口。                              业承包;空调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货物及
            第三章 股份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第一节股份发行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              第三章 股份

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第一节 股份发行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中国证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存管机构。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等权利。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等权利。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值。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00 万股,全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
部为普通股,发起人认购公司已发行的全部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如下:
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及  序号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如下:                          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发起人  认购的          持股        发起人  认购的            持股
 序                  出资方            序                  出资方

    的姓名/  股份数          比例        的姓名/  股份数            比例
 号                    式              号                    式

      名称    (万股)          (%)        名称    (万股)          (%)
 1  杨泽天  480.00  净资产  40.00    1  杨泽天  480.00  净资产  40.00
 2  李开建  403.32  净资产  33.61    2  李开建  403.32  净资产  33.61
 3  刘双元  157.56  净资产  13.13    3  刘双元  157.56  净资产  13.13

 4  李素芳  120.00  净资产  10.00    4  李素芳  120.00  净资产  10.00
 5  赵新良    23.04  净资产    1.92    5  赵新良    23.04  净资产    1.92
 6    胡红    16.08  净资产    1.34    6    胡红    16.08  净资产    1.34
 --    合计    1,200    /      100    --    合计    1,200    /      100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00.000 股,全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部为普通股。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人提供任何资助。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人提供任何资助。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一)公开发行股份;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一)公开发行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五)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其他方式。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的活动。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 励;
项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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