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保安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1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231        证券简称:佳保安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4 楼佳保安全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卫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327,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审议公司董事会就 2019 年度工作

  递交的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审议公司监事会就 2019 年度工作递交的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4)及《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审议根据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相关财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司制定了《2019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议案内容:审议根据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0 年度的战略规划及公司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公司拟对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予以分配。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786,0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徐卫东、周萍回避表决本议案,回避股数 10,540,934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会换届选举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提名徐卫东先生、周萍女士、崔文彩女士、邹小平先生、黄晓坤先生5名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提名的5名董事均为现任董事,上述提名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详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的《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武汉量化云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议案》

  议案内容: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公司将注销控股子公司。详见 2020 年3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的《关于注销武汉量化云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方刚垒先生、刘涛先生 2 名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方刚垒先生、刘涛先生均为现任监事。上述提名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上述提名监事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详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的《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和基于公司提高决策效率的必要性,同时,为促使公司在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更好地改进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工作,变更营业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327,0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安寿辉、李宝梁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徐卫东 董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0 日

周萍  董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崔文彩 董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0 日

邹小平 董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0 日

黄晓坤 董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0 日

方刚垒 监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0 日

刘涛  监事    任职      2020 年 4 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0 日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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