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普教育: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0年04月28日查看PDF原文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需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
                                      交易;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八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四)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对象提供的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五)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五)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人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  人提供的担保;

其他担保情形。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其他担保情形。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
或其他方式召开。                      式或其他方式召开。公司或提供网络投票的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材料。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
                                      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的股份总数。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报告候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报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累积投票制下,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有的投票权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
                                      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独立董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