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511 威达集团 2020 年5 月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浙北律师事务所杨永林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发布《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7)。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度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9 年聘请了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七)审议《关于为长兴新源塑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长兴新源塑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实施的《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拟对《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九)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管理需要,制定了《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0-011。 (十)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布实施的《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拟对《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0-012。 (十一)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管理需要,制定了《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2020-013。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管理需要,制定了《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0-014。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实施的《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拟对《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经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0-015。 (十四)审议《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文件重新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0-01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个人身份证、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8 时至 9 时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72-601103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议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