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银电商: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2020年05月07日查看PDF原文
%股份;
(2)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
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朱军红先生与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目前直接持有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45%股份;

(2)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分别持有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4.65%的股份、上海贝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5.72%的出资份额、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上海钢联持有钢联物联网 2%的股份;
(3)朱军红先生同时担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朱军红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法定代表人、上海贝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钢银电商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根据信息服务业务和交易服务业务的不同分类标准对应收账款会计估计中:单项金额重大的
  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同时,公司拟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款项中新增信用组合。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将金额为
  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调整为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1 年以内(含 1 年)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由 5.00%调整为 1.00%、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由 5.00%调整为 1.00%;1-2 年的应收账
  款计提比例由 50.00%调整为 10.00%、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由原先的 50.00%调整为 10.00%;
  2-3 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由 80.00%调整为 50.00%、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由 80.00%调整为

  50.00%;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00%和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00%保持调整不变。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


    钢银电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变更原因为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
了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
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将与日常活
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科目列表,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不适用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1、 本年度公司新设子公司上海钢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6 月,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 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清算注销。
 3.4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不适用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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