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菱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09月04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0-093

 证券代码:873083        证券简称:博菱电器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快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93

    三、《关于<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了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晓东、刘凤元、攀登
                                                      2020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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