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回复意见(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2日查看PDF原文
                                                                单位:万元

        时间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存货期末余额                      70.53            113.97            90.72            94.78

存货跌价准备                      54.77            101.91            84.54            71.53

存货期末净额                      15.77            12.05              6.18            23.25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77.65%          89.42%          93.19%          75.47%

  报告期内,维修备品仓中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原材料主要用于非返厂的维修服务,该部分原材料流转速度较慢或系退换产品的拆解所得;库存商品则用于退换货或维修期间的临时替换,该部分库存商品流转速度较慢,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上的存货计提了充分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的审计程序: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1)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向发行人生产人员、采购人员等了解公司采购、生产等周期,并了解存货变动的原因;获取发行人进销存明细、采购明细、生产数据等相关资料,对存货变动原因进行分析和验证;

  (3)获取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合同订单资料,结合发行人的生产模式等情况,对存
货中在手未交付订单、库存备货支持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库龄表,检查发行人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库龄较长的存货;

  (5)了解备品仓库的管理方式,取得备品仓库的存货库存明细,并分析其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对各报告期期末各类型存货监盘情况、比例及差异情况,说明盘点过程中如何辨别存货的真实性、可使用性;对于在产品、异地存放存货的监盘情况

  (1)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销售实现情况以及发函确认发出商品情况;
  (2)获取并了解发行人存货管理与盘点制度,执行了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检查存货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我们对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
序,发行人主要存货存放于深圳、武汉、无锡,我们分三地同时盘点,抽取期末金额较大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进行抽盘,经抽盘,发行人期末存货盘点记录完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确,实物与账面记录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监盘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具体监盘情况如下:

    盘点日期                                    2020 年 1 月 2 日

地点                正弦电气安托山工业园区、武汉正弦工业园、无锡办事处(占发行人存货 97.69%)

范围                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

存货抽盘比例        76.81%

抽盘结果            经抽盘,公司期末存货盘点记录完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确,实物与账面记录不
                    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6 月 30 日具体监盘情况如下:

    盘点日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

地点                正弦电气安托山工业园区、武汉正弦工业园、无锡办事处(占发行人存货 99.16%)

范围                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

存货抽盘比例        75.42%

抽盘结果            经抽盘,公司期末存货盘点记录完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确,实物与账面记录不
                    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的原材料包括 IGBT 管、IC 芯片、电容电阻、风扇、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在
出厂时供应商均在产品表面标明牌号及型号易于辨识;在产品按照工单号进行生产,盘点时
按照工单进度盘点在产品的状态及构成;库存商品均按照产品编号放至成品库位,并按照销售批次进行摆放,摆放时要求对外一侧贴有相应的产品编码,可方便快速识别及核对该产品信息。发行人存货的特点表明在盘点时的辨别难度相对较低,IGBT 管、IC 芯片、电容电阻、风扇、电子元器件等可使用性也较强,存货的真实性和可使用性易于辨认。

  3、对存货跌价准备充分性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

  (1)复核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核实存货跌价计提的准确性;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对比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检查发行人存货跌价测试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余额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蓝海华腾                    14.02%            14.65%            0.92%            0.77%

英威腾                        9.37%            13.16%            1.03%            0.31%

汇川技术                      2.15%            2.47%            1.92%            3.03%

新时达                        5.67%            6.98%            4.23%            1.95%

伟创电气                    未披露            8.48%            3.27%            8.00%

行业平均值                    7.80%            9.15%            2.27%            2.81%

正弦电气                      2.72%            2.60%            3.20%            3.3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114.27 万元、132.50 万元、138.41
万元、241.16 万元,逐年有所增加。2017 年及 2018 年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相对于其他同行上市公司,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器产品存货占比较很低,通用变频器、一体化专机、伺服系统等毛利率稳定且较高,故发行人存货跌价风险低,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结构保持稳定,存货结构及变动原因合理;


  2、结合发行人在手未交付订单、生产模式、库存备货等情况分析,发行人在手未交付订单支持存货比率合理;

  3、发行人存货库龄为一年以内,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系备品备件等,符合发行人存货特点,其备品仓库的存货计提了充分的跌价准备;

  4、发行人期末存货盘点记录完整,期末存货数量真实准确,实物与账面记录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的真实性和可使用性易于辨认;

  5、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逐年增加,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6.关于新冠疫情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所在地区疫情情况,结合疫情期间开工比例、订单签订及变化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上下游厂商复工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因为疫情关系延迟或取消执行订单的情形,如存在延迟的,披露延迟执行订单的具体情况,对公司2020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同比影响,如存在订单取消的,补充说明取消订单对应的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包括影响面及具体表现、时间预期、对 2020 年上半年及未来业务和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有无重大持续经营问题等,疫情对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是否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截至目前 2020 年新增订单与上年同期的比较;(4)管理层评估新冠疫情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阶段性,未来期间是否能够逆转并恢复正常状态;(5)疫情对原材料采购的影响,是否对进口原材料的采购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如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补充作重大事项提示。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所在地区疫情情况,结合疫情期间开工比例、订单签订及变化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上下游厂商复工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因为疫情关系延迟或取消执行订单的情形,如存在延迟的,披露延迟执行订单的具体情况,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同比影响,如存在订单取消的,补充说明取消订单对应的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新冠疫情期间,发行人的主要生产场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年后生产活动有所延迟,但总体影响相对较小。发行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建的研发生产营销基地于 2019 年12 月完工,原计划于 2020 年春节后陆续开始产能搬迁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武汉基地春

    节后处于试生产阶段,未进行大规模量产工作。由于武汉地区新冠疫情始于春节前夕,发行

    人提前考虑到搬迁计划可能存在风险,因此,深圳生产基地依然保持了正常的研发、生产、
    销售工作,新冠疫情未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全

    面复工,产能完全恢复,武汉基地产线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位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地,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对较低,同时由于下游

    防护产品生产设备、建筑、物流等行业的需求增加,发行人上半年业绩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订单获取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执行订单                          未执行订单

    项目        上半年订单

                                    正常        需延期        正常        需延期        已取消

国内市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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