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文桂 经办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400-8058058 传真 010-50939716 八、有关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朱文玉 毛昭瑜 黄路阳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叶诚波 邬晓晨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陈耀萍 黄 艳 姚 艳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路阳 叶诚波 上海知音音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控股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三)其他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员签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签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股票发行认购合同